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河北 湖北 湖南 海南 黑龙江 江西 辽宁

江苏 吉林 宁夏 内蒙古 青海 山东 陕西 四川 山西 上海 深圳 浙江 天津 新疆 云南 西藏

广东教师招聘教综:学生权利和义务

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07-06 14:04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一、学生的权利

具体来说,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

(一)人身权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为丰富的一项权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考试中如果问到受教育者的最基本的权利,对应的是受教育权而不是人身权,因为人身权对应的是受教育者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人身权主要包括下面四种,这里主要是以单选题的形式考察知识。

1.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有时在题目当中会遇到另一种表述:身心健康权。

2.隐私权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这个知识点的考察主要牵扯以下几种形式:教师和家长私拆学生的信件、日记。还有一种考法是教师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也属于侵犯学生隐私权的表现。

3.人身自由权

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学生搜查侵犯的并不是隐私权,因为搜查会干涉到学生的人身自由。

4.人格尊严权

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里凡是牵扯到体罚的行为都是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二)财产权

在财产权当中,考试涉及较多的知识点是著作权。如果题干中说明教师利用学生的作品发表论文获奖,侵犯的就是学生的著作权。

(三)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受教育者最基本的权利。包括:参加教育教学权、获得经济资助权、获得学业证书权、申诉起诉权、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

这里比较常见的考法包括:教师讲不听话的学生赶出教室,侵犯的就是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让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在家自习不用来参加公开课了,侵犯的也是学生的受教育权。

二、学生的义务

根据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这些义务是我国《教育法》对学生应尽义务的最基本要求。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多选题考察,有的时候会把权利和义务混在一起考察,需要注意的是二者之间的区分。

例题展示:

1.下列行为未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是( )。

A.教师上课无故旷工

B.学生课堂违纪被赶出教室

C.从课堂上抽调学生去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D.教师突击检查学生书包?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是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D项中“教师突击检查学生书包”属于搜查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D项符合题意。

2.为了加强班级管理,班主任老师经常强制检查学生日记,这一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

A.隐私权 B.名誉权 C.财产权 D.受教育权

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学生的权利的掌握。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享有受教育权、人身权等。人身权包括:(1)身心健康权;(2)人身自由权;(3)人格尊严权;(4)隐私权;(5)名誉、荣誉权。其中隐私权是指学生有权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个人的、不愿或不方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题干中班主任强制检查学生日记,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A项正确。

3.某教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作文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该老师的做法

( )。

A.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B.侵害了学生著作权

C.侵害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D.学生作文不算作品,没有侵害学生权益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作文属于文学作品,拥有著作权。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文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侵犯了其著作权,B项正确。

4. 男生小陈平时自由散漫,学习不认真,在课堂上用手机给班上的女生发短信“某某,我爱你”,被上课的老师发现没收,并将小陈的短信向全班同学宣读,同时指责其“道德堕落,道德败坏”,下课后小陈要求王老师归还手机,王老师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德育处”。王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哪些权利(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尊严权 D.财产权

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主要权利。学生的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和受教育权,同时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隐私权指学生有权要求私人的、不愿或不便让他人获知或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如教师不得随意宣扬学生的缺点或隐私,不得随意私拆、毁弃学生的信件、日记等。题干中,教师读小陈的短信内容,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教师指责其“道德堕落,道德败坏”侵犯了小陈的人格尊严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属于民事权利。题干中,教师没收了小陈的手机并且不予归还,侵犯了小陈的财产权。B、C、D三项正确。

关注公众号

推荐阅读:

教师招聘资格审查

教师招聘面试时间

教师招聘面试技巧

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名单

责任编辑:文文

教师教育网 教育信息网 人事考试网 资料下载

>>更多广东相关信息/资料查看

教学测验的信度、效度、难度及区分度杜威的“三四五”“学科课程”vs“经验课程”大区分教学原则的“金科玉律”——直观性原则“性三品说”的一路由来教育学知识点-“词源”知多少

精彩推荐

换一换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咨询

备考资料预约

  • 省份
  • 市区
  • 考试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互动交流

  • 华图教师APP题库下载

  • 微信公众号:htjiaoshi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