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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031名教职工简章

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3-12-21 08:48 内蒙古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办理退费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含中学类和小学类),校医岗位采用医疗卫生类(E类)试卷(西医临床类),其他岗位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各岗位试卷类型详见《岗位表》。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民族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五)笔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名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名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面试组织实施和资格复审递补的前提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按照资格复审通知有关要求,于规定的日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岗位必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材料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本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于2024年8月31前提供)。

(5)报考教师岗位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辅岗位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6)报名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7)报名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3)。

(8)报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入时间;

(9)报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12)本简章和《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他能够佐证本人报名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后续有关公告。

(二)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四)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以及需要专业技能及特长的中职专业课教师参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其他学科教师不需要参加。

(2)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所有学科教师都需要参加,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仅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的岗位,面试成绩=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加试专业综合技能的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且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

2.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采取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1.教师、教辅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管理岗位: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造成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后确定),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使用。

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4.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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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通辽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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